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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登记】关于2014年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

2015年01月23日  10:53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

    为了准确统计我校2014年科研成果,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组织本单位科研成果的统计审核工作。现将成果登记所需材料、基本程序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的相关要求

    (一)登记材料

    1、各单位请从网站下载最新版的《科研成果登记表》(Excel表格)(附件1)、《201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2014年专任教师科研业绩登记》(附件3)、《2014年科研成果奖励签名表》(附件4)和《2014年科研成果登记结果》(附件5),统一录入并统计,不受理个人成果登记。

    2、各类科研成果的登记范围

    学术著作类限登记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的著作;

    论文类限登记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海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论文;

    科研成果获奖类限登记我校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海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获奖成果;

    创作类限登记我校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海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

    专利类限登记我校教职工为第一发明人,海南师范大学为专利权人的职务授权专利;

    研究报告类限登记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海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

    3、每项科研成果限登记一次。

    4、限登记科研成果,不登记教学等非科研成果。

    5、非2014年度科研成果需要登记的,请单独填报《科研成果登记表》。

    6、机关各部门人员的科研成果归到与专业相关的学院登记。

    (二)提交材料要求

    1、学院汇总材料

    《科研成果登记表》(Excel表格)(附件1)、《201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2014年专任教师科研业绩登记》(附件3)、《2014年科研成果奖励签名表》(附件4)的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一律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附后),纸质文档需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2014年科研成果登记结果》(附件5)纸质文档一份,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科研成果佐证材料

    个人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由学院收集并提交至科研处成果科,需提交的佐证材料详情如下:

    (1)著作类:提供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http://www.capub.cn/zxgk/jgjs/cipzx/)CIP核字号查询检索页和著作版权页复印件。

    (2)SCI、EI、SSCI、A&HCI、CPCI-S、CPCI-SSH等收录论文:提供论文全文复印件及具有检索权限的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

    (3)中文期刊论文类:有检索页的,必须提供中国知网检索页;没有检索页的,提供刊物原件的相关复印件(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

    (4)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报刊或其它非期刊类公开出版的论文:提供刊物原件的相关复印件(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

    (5)科研成果获奖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6)授权专利:提供授权专利证书原件

    (7)鉴定成果: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8)研究报告:提供有意见采纳单位公章的研究报告复印件。

    二、成果登记的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院级审核(2015年1月23日—2015年3月31日)

    1、个人登记科研成果

    学院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将个人科研成果录入《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并准备个人科研成果佐证材料。

    2、学院汇总并审核

    (1)收集个人科研成果材料:学院收集个人的《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和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并汇总《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以及统计《201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

    (2)审核科研成果:学院对本单位的科研成果进行院级审核,并按成果类别和《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中的序号分类且按序整理科研成果佐证材料;

    (3)专任教师科研业绩登记:以步骤(2)中审核完成的《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为基础,学院根据《2014年专任教师科研业绩登记》(附件3)的要求登记并录入本单位专任教师的科研业绩。

    (4)科研成果奖励核算:以步骤(2)中审核完成的《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为基础,学院根据《海南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海师办〔2013〕65号)核算本单位科研成果奖励、录入《2014年科研成果奖励签名表》(附件4)。

    (5)学院公示:学院对本单位审核后的2014年科研成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需公示的材料如下:《科研成果登记表》(Excel表格)(附件1)、《201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2014年专任教师科研业绩登记》(附件3)、《2014年科研成果奖励签名表》(附件4)。

    (6)科研成果奖励签名:根据公示结果,组织奖励领取人在《2014年科研成果奖励签名表》(附件4)上签名。

    (二)校级受理(2015年4月1日——2014年4月3日)

    1、科研处成果科收集、核对学院提交的个人科研成果佐证材料、《科研成果登记表》、《2014年科研成果统计表》、《2014年专任教师科研业绩登记》、《2014年科研成果奖励签名表》、《2014年科研成果登记结果》。

    2、校级受理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在提交材料时保证有充足的沟通时间。各单位提交材料的具体时间见《关于2014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学院校级受理提交材料时间安排表》(附件6),提交地点为科研处成果管理科。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学院科研成果的登记审核工作,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陈春霞  韩晓龙

    联系电话:65805628(内线:68628)

    电子邮箱:chengguogl@163.com

    附件:

        1、《科研成果登记表》

        2、《2014年科研成果统计表》

        3、《2014年专任教师科研业绩登记》

        4、《2014年科研成果奖励签名表》

        5、《2014年科研成果登记结果》

        6、关于2014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学院校级受理提交材料时间安排表

     附件下载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