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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补充征集国际科技合作专家的通知

2013年04月25日  10:53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组织(推荐)部门:

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为提高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合专项)项目立项及过程管理中专家咨询评议工作的科学、高效与合理性,提升相关管理及专家咨询水平,满足国合专项新的发展要求,我司拟对国际科技合作专家库进行专家增补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补充征集推荐范围

本次补充征集重点面向以下五类专家:

1、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总监等企业技术专家;

2、主持并较好完成国合专项项目的负责人;

3、在其专业领域内有着较高学术威望,熟悉国际科技合作,承担过国家重大工程、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或国际大科学工程及研究计划项目,或担任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中心主任职务的高水平专家;

4、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千人计划”及“青年千人计划”)且回国工作时间达两年以上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具有保密资质的高水平专家。

    二、专家补充征集推荐办法

    请各有关部门将专家补充征集文件转发至各有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企业,组织符合遴选条件(见附件1)的专家登录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进行网上填报(填报方法和要求见附件2)。经专家归口组织(推荐)部门在线审查提交,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办公室(专项办)审核,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审批后,符合专家遴选条件的专家将统一纳入国际科技合作专家库。

    三、征集期限和要求

    本次国际科技合作专家信息表在线提交上报日期截止2013年5月17日,请各有关组织(推荐)部门积极配合,尽快下发文件,开展征集工作。本次专家征集工作委托专项办进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周婷、开彩红、辛秉清

    电 话:(010)68511823、68587009、68528432

传 真:(010)68598405     

E-mail:zhdxmbgs@163.com

    附件:1、国际科技合作专家遴选条件

          2、专家信息网上填报方法和要求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13年4月 日


附件1:

国际科技合作专家遴选条件

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合专项)的特点和需求,国际科技合作专家库由国际科技合作管理专家、科技发展战略专家、同行专家及企业技术专家等四类专家组成。国际科技合作专家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判断能力,责任心强、办事公正,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发展状况,能够在时间和精力上保证参加国合专项项目立项、验收检查和绩效考评等有关评估咨询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咨询工作。四类专家应分别具备如下条件:

    一、企业技术专家遴选条件

    1.创新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企业集团或企业联盟、转制院所、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具有技术研发能力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的技术总监、(副)总工程师或技术顾问等;

    2.具有敏锐的技术洞察力、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技术判断力,熟悉相关领域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发展动态,熟悉相关行业国内外市场需求、动向,熟悉企业运转、管理;

    3.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计划项目;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成功开发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产品和技术;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科技发展战略专家遴选条件

    1.具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对所从事的技术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发展战略及相关产业政策;

    2.具有国际科技合作政策研究或管理工作经验,或具有累计一年以上国外科技工作经验(包括攻读博士、博士后及访问学者等),熟悉国内外国际科技合作政策及发展战略,熟悉国内外科技、经济发展总体情况;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

    三、同行专家遴选条件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并从事实际研究开发工作,熟悉所从事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

    2.具有多次国际科技合作研究经验,或具有累计一年以上国外科技工作经验(包括攻读博士、博士后及访问学者等),熟悉所从事领域或行业国外科技发展动态;

3.近五年曾主持或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过国家(国际)科技计划(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

4.所从事的研究开发领域、学科、方向符合专家库需求(涵盖自然科学10大领域、40个学科、500多个专业方向,详见国合专项管理系统);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四、国际科技合作管理专家遴选条件

    1.从事国际科技合作管理工作5年以上(包括驻外科技工作),或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现从事国际科技合作管理工作,或(曾)在国际组织任职,或曾任我驻外科技外交官,具有丰富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经验的专家;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附件2:

专家信息网上填报方法和要求

    一、专家填报流程

    1、专家注册“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http://www.istcp.org.cn),点击左侧导航栏里的“专家注册”,填写完整后点击“注册专家”,会自动生成登陆帐号和密码。

    2、正常登录后,填写详细专家信息。点击“我的资料”,选择“基本信息”、“同行信息”、“活动信息”等,逐页填报相应的专家信息表。填报过程中可随时点击“保存”,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专家注册”即完成填报。

    3、必填的手机和email信息为跟专家联系用,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银行账户信息、详细的邮寄地址为专家咨询费汇款用,请务必确保准确无误。

    4、专家从事专业领域、学科和方向是为国合专项项目遴选评价专家的重要依据,请准确填写。

    5、专家应经常修改登录密码,以维护自身信息安全。若专家职务、地址、单位等有关内容有所变更时,请及时登录系统修改自己的专家信息。

    二、组织(推荐)部门审核流程

组织(推荐)部门对专家信息材料进行审查,并登录“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系统V3.0”(http://168.160.193.40/),点击“专家库----审核专家”栏,对已提交注册的专家信息表进行网上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