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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2年05月15日  10:52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269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超期未结题项目。请项目主持人积极准备结题,教育厅将对2012年底仍未能结题的项目进行撤项清理,具体名单见附件2

2、到期应结题项目。2009-2010年立项的项目,每个项目的具体结题时间请项目主持人查阅项目申请书,此三年项目的立项名单见附件3

3、提前结题项目。未到结题时间,但已提前完成的项目可提前结题。

二、开通申报结题账号和密码(截止时间:518日)

 各学院于518前将本单位准备申报海南省教育厅2012年上半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的教师名单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计划信息科邮箱(keyanjhk@163.com),以便科研处开通海南省高等教育网(http://www.hngjc.cn/)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申报账号和密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请帐号。

 2010年以后申报过海南省高校科研项目或申报海南省高校科研成果奖的老师无需再次申请开通账号和密码,以前的账号和密码不变。

三、网络申报(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524日)

 申报人凭科研处开通的个人申报账号和密码登陆海南省高等教育网(http://www.hngjc.cn/),申报者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相关条款进行申报。上传的电子版材料必须与提交至科研处的纸质版材料一致。具体申报材料见附件5

四、学院报送材料(报送时间:525日)

  科研处计划信息科受理各学院统一报送结题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要求一式二份,学院提交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6)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电子版材料以学院的名称命名统一发送至科研处计划信息科邮箱,不受理拷贝电子版和个人申报。学院应做好结题工作的二级管理,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特别要注意审查最终成果是否达到结题要求(如论文要求文科三篇、理科两篇),成果是否有项目标注,提交材料汇总表参与人姓名、顺序等是否正确,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是否一致等问题。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不能提请结题。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结题工作,严格督促超期未结题和到期应结题的项目主持人提请结题。

 

 联 系 人:戴逢国  于瑾

联系电话:65880692(短号8692

E-mailkeyanjhk@163.com 

附件:

 

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逾期未结题情况一览表(海南师范大学)

附件3:09-11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情况表

附件4: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5:结题相关表格

附件6: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