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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为准)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年03月26日  10:52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以此为准)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社科厅函[2012]5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请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
    二、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1)申报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普及奖成果的起止时间定为200811日至20101231日。普及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类。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普及类成果,须提交关于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受众反响等等。
   三、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四、申报人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下载并按填表要求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详见附件2)。
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材料要求于2012328日报送科研处。
    1、申报材料包括: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附件2)按要求填录,在规定日期派专人报送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
    (2)
学院汇总本单位申报人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附件3),按要求填录、确认无误后加盖学院公章,在规定日期派专人报送及其电子版文档.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3份(至少1份原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
     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8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联 系 人:陈春霞
    联系电话:658056288628
    电子邮箱:chengguogl@163.com
附件:

    1 教育办公厅于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   《第六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4 第六届高等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5 高等学科学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

                                                          科研处
                                              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