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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2011年03月31日  10:51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请于2011年4月7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以及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戴逢国  于瑾    

电   话:65880692(8692)
E-mail:keyanjhk@163.com

关于申报2011年度留学人员

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的规定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安排,今年我省继续开展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今年我省仍采取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双轨申报的方式,除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组织申报外,非国有企业也可组织申报。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留学人员参加申报,把项目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突出我省特色,争取较高的申报成功率。

    二、申报人员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申报项目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种类别。项目经人事部组织专家评审后,按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启动项目进行资助。

    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四、申报时间及办法

    符合申报条件者,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

     联系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 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

邮政编码:570203

联系电话:65229386         65355140

联 系 人:务孔徽  陈果范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