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校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供货单位招标公告
2010年12月06日 11:35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海南师范大学现以校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校医院2010年12月至2012年12月药品供货单位, 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请注意下列事项:
一、 标的概况
具体药品品种及数量由校医院根据需要确定,并指定供货单位进
行供货。
二、投标单位资格
1、具有经销药品的资质
2、所经销药品必须是GMP达标厂家生产的产品。
三、对投单位的要求
1、投标人除具备资质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2、必须为独立法人,依法取得《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7、招标人接受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的投标。药品批发企业作为投标人,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投标药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药品生产企业作为投标人,只能投标本企业自己生产的药品。
8、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9、投标人注册资金须达到300万或以上;
四、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二号办公楼20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