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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关于办理机动车辆出入校园通行证和停放手续的通知

2010年10月27日  11:35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畅通,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校园车辆管理办法》(海师办[2010]31号)相关规定,所有机动车辆凭保卫处核发的通行证出入校园,在校园内停放过夜的车辆须确认停放地点并办理停放手续。目前,南校区校园内可停放机动车辆过夜的固定车位已规划完成。现将教职工机动车辆出入校园通行证和停放手续办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101027日起正常上班时间

二、办理地点:南校区保卫处户籍室

三、车辆通行证、停放手续办理须提供的材料

1、车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车辆行驶证原件(当场验证后退回)和复印件1份;

3、《出入校园通行证和车辆停放审批表》(保卫处提供车主本人填写)。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1、车主本人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姓名一致,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复印在一张A4复印纸上;

2、机动车辆通行证和车辆固定停放手续须车主本人亲自办理,先到先办;

3、本校教职工机动车辆出入校园通行证免费办理,请各位教职工尽快到保卫处办理新的通行证;

4、固定车位停放车辆按海口市物价局有关车辆停放收费的标准收取。

特此通知。

                   

                                    2010年10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