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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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招聘启事

2010年08月11日  11:35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海南师范大学实验小学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一、招聘学科及数量:

语文2名、数学2名、艺术(能承担音乐和美术教学)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在职教师:

1)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有小学教学经历,年龄在30岁以下人员,或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或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特级教师职称或省市优秀教师年龄适当放宽。

2)通过普通话测试并取得与职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3)具备拟应聘学校指定的其他岗位资格条件。

 2、应届毕业生:

1)国家计划内统考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甲以上)。

3)具备拟应聘学校指定的其他岗位资格条件。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0811日—2010815

报名地点:实验小学校内

报名方式:递交简历及相关材料: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职称证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65805671    13518074168

联系人:刘主任

四、考试:

    1、笔试内容:以本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小学教师教材教法、教学案例分析等内容占一定比例。

2、笔试时间:2010818

3、说课及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五、待遇:

被录用者,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任务,依照《海南师范大学实验小学聘任人员工资津贴发放办法》发放工资津贴。

六、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报上级有关领导审批,择优录用。

 

                   海南师范大学实验小学

                                             201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