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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评选“吴多泰博士创新奖学金”的通知

2009年09月14日  10:43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学生崇德尚学,奋发向上,开拓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优秀人才,更好地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香港吴多泰基金会每年出资20万元在我校设立“吴多泰博士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学生在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现将奖学金申报和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奖励范围

  “吴多泰博士创新奖学金”将奖励在以下方面有创新或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包括:

  1、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奖者;

  2、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获奖者;

  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者;

  4、“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获奖者;

  5、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者;

  6、发明创造及申请专利者;

  7、其它有较大影响的地区、全国性或国际性学习竞赛或专业竞赛中的获奖者。

三、奖项、奖励名额及金额

  “吴多泰博士创新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特等奖:每年奖励创新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1个学生团队,奖励10000元;2个个人,各奖励5000元;

  2、一等奖:每年奖励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3个学生团队,各奖励6000元;16个个人,各奖励2000元;

  3、二等奖:每年奖励在创新方面表现优秀的5个学生团队,各奖励4000元;32个个人,各奖励1500元;

  4、三等奖:每年奖励在创新方面表现良好的10个学生团队,各奖励2000元;42个个人,各奖励1000元;

四、获奖条件

  1、申报奖励的所有成果必须是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获得的,署名单位必须是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的学术论文必须是超出毕业要求论文总数以外的。

  2、核心期刊的界定参照《海南师范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3、特等奖评选条件:

在国际性、全国性学习或专业竞赛中获得第一名(一等奖)或竞赛成绩取得历史性突破;学术论文被SCI、EI、ISTP和SSCI、A&HCI收录的第一作者;获得国家发明创造的学生团队或个人,可申请特别奖;

  4、一等奖评选条件: 

  在全国性学习或专业竞赛中获得第二名(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团队或个人;学术论文被ISSHP收录、或被《新华文摘》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的第一作者;获得有影响的地区发明创造的学生团队或个人,可申请一等奖;

  5、二等奖评选条件:

  在全国性学习或专业竞赛中获得第三名(三等奖)、优秀奖及以上或省级学习或专业竞赛第二名(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团队或个人;在核心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可申请二等奖;

  6、三等奖评选条件:

  在省级学习或专业竞赛中获第三名(三等奖)、优秀奖或获校级学习或专业竞赛第一名(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团队或个人,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可申请授予三等奖。

五、评选要求

  奖学金的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不得突破获奖名额限制。已经获得学校其它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评选办法

  1、9月20日前,学生个人或学生团队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海南师范大学“吴多泰博士创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及相关获奖材料。

  2、9月25日前,各学院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认真组织评选,提出建议名单,签署单位意见连同相关材料报我处教育实践科。

  3、9月30日前,教务处初审后报学校“吴多泰博士创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在全校公示一周。校评审委员会执行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分别由主管学生工作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外事侨务处、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科研设备处和团委的负责人担任。

  4、10月16日下午举行颁奖仪式。

七、申报评选的材料

  1、《海南师范大学”吴多泰博士创新奖学金”申请表》(可在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

  2、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团队或个人的总结材料。

  特此通知  

                                                         二○○九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