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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海南师范大学“首届大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2009年05月13日  10:43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提高规范汉字书写水平,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强化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基础,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遵照《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和海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精神,特举办海南师范大学“首届大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方式
    比赛分初赛、复赛两阶段。
    初赛由各学院自行进行。各学院须举行面向本院全体学生的公开选拔赛,初赛结束后,每个学院须推荐不少于10位学生参加全校的复赛,参加复赛学生名单请于5月19日前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科。
    复赛由学校组织、集中进行,复赛时间为5月23日上午,复赛方式为现场比赛,统一内容,统一时间。参加软笔复赛的选手需自备纸张、笔、印章、印泥,参加硬笔复赛的选手需自备钢笔。
二、参赛书体
    参赛作品可以软笔或硬笔以楷书、隶书、行书书体书写,分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共六种类别。每位参赛选手只能任选其中一种类别参赛。
三、作品内容与尺幅
    作品内容选自中华经典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
    软笔作品的尺幅不超过四尺宣整张,硬笔作品尺幅为统一的A4纸。
四、组织机构
    大赛由学校教务处主办,文学院、美术学院承办。
    主任: 张诚一
    副主任:梁  广   阮  忠   韩显中
    成员:谢跟踪   廖元锡   肖少北   谢慧盈    徐仲佳   冯春萍   高静川   张  辛   张  梦   周建宏    沈有建    陈焕东  周  萍   柳镇安   王锐萍   张新定    赵志忠
    专业指导:刘胜角   黄承利   郭名峰   周  泉   黄思贤
    工作人员:陈林川   黄长春   薛俊芳   陈艳华
五、评选与奖项
   本次大赛聘请专家或专业教师组成评委会,评委会将本着客观、公开、公正原则认真评审。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其中一等奖将推荐参加海南省大赛组委会组织的现场比赛。
六、其它事项
   1、参赛作品应以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2、软笔作品使用毛笔书写,硬笔作品使用钢笔书写。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