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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关于做好海南省08年“特贴”和“省优”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08年03月20日  11:33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海南省
08年“特贴”和“省优”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2008年“特贴”专家和“省优”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琼人劳保[2008]56号)文件精神,为配合做好海南省2008年“特贴”专家和“省优”专家选拔工作,现将《通知》全文转发给各教学科研单位,请认真学习并传达到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省优”专家,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在岗在编“省优”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可申报“特贴”专家。
  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以下:
  3月21日前:个人将申报材料册、《专家情况登记表》和《专家人选一览表》(含电子版),主要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送交所在系部。材料请按琼人劳保[2008]56号文件要求制作。
  3月24日所在系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做出推荐意见后报送人事处;
  3月25日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学校审定拟推荐人选。
  3月26-30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人   事   处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
      
温馨提示:
一、相关文件查阅、材料制作要求和表格下载请登录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http://hi.lss.gov.cn/web/content.jsp?id=573)。
二、申报《海南省2008年“特贴”专家和“省优”专家》评选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综合材料一式三份请按琼人劳保[2008]56号文件要求制作
2、《“特贴”专家人选一览表》或《“省优”专家人选一览表》一式30份,并报送电子版(可以附件发至mengjiliu@hainnu.edu.cn)。
3、《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版(可以附件发至mengjiliu@hai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