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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学前和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2008年09月05日  10:42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2008-2009学年度新学期开学在即。由于桂林洋校区启用,学校对南校区、桂林样校区进行了整合和功能规划,加之校区搬迁带来诸多不便。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组织本单位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精心部署,认真检查、落实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本学期初的各项教学工作,特别是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按教学计划开课。
      二、全面检查、落实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检查教学场所、教学设施准备情况。9月5日前请后勤服务总公司和有教室管理任务的学院要提前做好本单位分管的教学场地教学基本设施调试和易耗品的配备工作,如发现问题,请报相关部门处理。如果是多媒体教室,请认真填写“海南师范大学多媒体课室报修仪器设备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并于9月5日前将一份报科研设备处设备科。确保9月10日正式上课前教学场地的各种教学设施能正常运转。
    (二)检查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后勤服务总公司和有关学院请登录“海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下载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按新的时间及时开关门。
    (三)检查教材的到位情况。各学院请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到教材书库领取教材(桂林洋校区的学生在公共教学楼一楼领取)。教材未回或错订的要及时反馈给我处教材科。
    (四)检查师生到位情况。各学院要认真统计教师、学生回校报到情况,填写“教师报到情况一览表”和“学生报到情况一览表”,于9月6日下午5:00前报送我处教务科。
      三、检查开学初的教学运行管理情况,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运行
    (一)正式开课的第一周(9月10—12日),各学院要安排人员每天对本单位教师所开设的所有课程(含公共课及公选课)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任课教师到位、学生到位、教材到位、教室设施和卫生情况及其他教学异常情况,并认真填写“教学检查登记表”。第一周的每天下午5:00前,检查人员将当天的“教学检查登记表”认真填写后,送交我处教务科。我处将组织人员对全校的开课情况进行抽查。凡教务处的抽查与学院所报有矛盾,经查核是学院所报不实的,将全校通报批评。
     (二)检查学生成绩的管理情况
      1.各学院通知学生凭学号和密码登录教务处网页的“教务在线”查询上学期的考试成绩, 同时告知学生:欠费学生成绩及“未送审”的课程成绩不能在网上查询。组织学生认真总结上学期的考试情况,在全院通报上学期末考试作弊、违纪学生的名单。
      2.各学院统计(确认)重修生名单,打印“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重修学生登记表”,同时认真统计学生入学至今累计仍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总数,打印“入学至今累计仍不及格课程总学分数达18学分学生情况登记表”,于第三周周五前将重修生名单和试读生名单报教务处,同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到重修及试读学生本人。
    (三)检查学生选课情况
      1.各学院督促学生到海师教务处网页“教务在线”查看本学期的课程表,凡学生所选的公共或专业选修课、挂牌上课的课程没有出现在其课程表中的,表明选课未成功,则这些学生需于第一周内上教务处网页“教务在线”补选。
      2.各学院组织申请修读高一年级课程的非试读生及要求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填写“跨专业选修课程申请表”、“跨年级选修课程申请表”,于第3周前办理有关选课手续。从第4周起,停止办理跨年级、跨专业的一切手续。跨年级、跨专业修课学生的成绩统一用“跨专业选修课程申请表”、“跨年级选修课程申请表”登记。
      3. 各学院要认真审查申请修读高一年级课程的试读生的课程成绩,组织符合条件的试读生认真填写“试读生申请修读高一年级课程审批表”,于第4周周五前办理完选课手续。凡申请创新学分的学生,填写《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于第2周前将相关申请材料送交我处教研科。
四、检查教学资料归档情况,确保教学资料的质量
    (一)各学院要收集和整理任课教师上学期“教师履行职责情况登记表”、本学期“教学进度表”(电子版),并于第4周报送我处教研科备案。
    (二)认真做好上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1、各学院教务办要汇总上学期同行教师评价和教学文件资料评价结果,并于第3周前将评价数据导入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管理系统。学生评教、同行教师评教、教师教学文件资料质量评价三个部分的评价结果汇总后,生成各学院教师的最后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教学秘书根据最后评价结果填写“系、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和“系、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结报告”,并于第4周前报送我处教研科。
      2、各学院填写好“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听课情况汇总表”和“海南师范大学学院试卷复查统计表”于9月19日前交我处教务科。
      3、各学院须在9月26日前完成上学期期末考试卷的整理归档工作,以迎接校内检查。
      四、认真做好顶岗支教和2009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一)第四期顶岗支教活动定于10月9日正式启动。各学院务必在9月9日前报送实习生岗前强化培训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和支教实习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支教实习生名单中要包含支教生姓名、性别、支教学校、任教学科、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和工行帐户等信息。各学院要强化支教生岗前培训,对每位支教生做出考核评价意见,及时整理好培训材料,做好归档保存。我处将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
    (二)09届毕业论文指导手册由各学院参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可在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针对各学院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编订。在制定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条原则:1、对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规定不得随意修改;2、论文过程材料至少要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答辩记录、成绩评定等几个环节,其中成绩评定需要由指导教师、复审教师和答辩三者结合共同给出;3、其它环节和内容由各系自行设计编订;4、毕业论文工作从08年9月开始,必须在09年6月上旬全部结束。请各学院在09年1月1日前制定出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并送交一份纸质版到教务处实践科予以保存备案。
    以上所有表格均从教务处文件下载里下载。
特此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