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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2007年07月02日  10:42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海师教务[2007]55号
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
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本学期的网上评教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与对象
  在校各年级每位本、专科学生,对本学期担任自己所学课程授课任务所有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二、评教组织
  1、本次学生网上评教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可以采取系(部)自主组织集体评教,或学生个人自由上网评教方式,学校不做统一安排。
  2、学校成立由教务处长担任组长的评教工作小组,教研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校督导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各系(部)评教组织及实施过程。
  3、各系(部)成立评教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的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教学秘书、各班班主任、各班教学信息员等组成,具体负责本系(部)评教组织工作。
三、评教时间
  评教时间为200772至2007年7月21日。请各系(部)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本系(部)学生评教。
四、评教程序
  1、第17周(6月24日-7月1日),各系(部)通知教师本人查看个人本学期的课程信息,各系(部)秘书查看本系(部)所有教师的课程信息,若有错漏之处即时反映给评教系统。超过规定时限,评教系统不予受理。
  2、从第18周(7月2日)开始,系(部)自主组织集体评教,或要求学生个人自由上网评教;
  3、在评教过程中,系(部)秘书负责经常上网查看本系(部)教师评价信息,及时了解评教进展,并把有关情况反馈给本系(部)教学主任,并督促学生积极开展网上评教;
  4、对评教过程中还存在的错漏信息,教学秘书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教务处教研科;
  5、下学期开学1-3周,教务处进行本学期评教信息整理,并复查评价结果,第四周公布评价结果。
五、评教要求
  l、各系(部)要做好对评教各环节的组织工作,以保证评教的客观公正性。各系(部)要加强宣传,采取措施,组织全体学生参加,防止学生漏评、错评
  2、各系(部)要召开学生网上评教动员大会。在动员大会上要组织学生学习本通知精神及其附件内容。各系(部)在动员时,要引导学生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客观公正评教,使学生明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对学生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让学生认识到评教是维护自身的权益。
  3、学生按自己的意愿评教,不允许拒评、代评,更不允许弄虚作假。若在评教过程中,出现违反评价纪律的现象,相关系(部)要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4、系统具有记录人员登录的功能。评教结束后,无故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查询本学期课程考试成绩和下学期课程表,也不能选课,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5、如因个别系(部)学生参评率不高而影响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及评价等级,由有关系(部)负责。
 
附件: 《学生网上评教细则》
                                                                  二00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