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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批重点课程(双语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2007年06月29日  10:42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海师教务[2007]53号
关于第五批重点课程
(双语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五批重点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海师教务[2007]26号)精神,经各系(部)申报,教务处初审,校教学委员会终审,最后确立《基因工程》等19门课程为第五批校级重点课程(双语课程)建设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及申报人接到通知后,依据《海南师范学院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海南师范学院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海南师范学院网络课程建设细项与技术规范》)等文件精神以及申请立项时的建设方案,填写《海南师范大学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请从教务处主页下载,A4纸打印,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于2007年6月22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二、本次确立的双语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时间初定为一年。请各单位及申报人,按照《任务书》中确定的建设任务与目标组织实施,不断完善教学条件,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大力改进教学方法,注重新的教学手段的运用,切实提高双语课堂教学效果。争取通过建设,达到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A级标准。
  三、各系主任为本单位双语课程建设项目管理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双语课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各系对已立项的双语课程,要在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为项目的建设与实施提供和创造条件。
  四、对本次列入重点建设的双语课程,学校计划拨出约10万元的建设经费予以支助,主要用于必要的参考图书及音像资料购置、电子教案制作、教材题库建设和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改革等。
  五、课程建设经费由课程申报人自主支配使用,经系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支。具体使用与管理办法按照《海南师范学院重点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课程建设经费分两次拨付,第一次于2007年7月底拨付50%,第二次将根据中期检查情况确定是否续拨。
  六、本批重点课程建设的结项时间初定为2008年6月。教务处将于2008年1月前后组织有关专家对本批立项的双语课程建设进行中期检查。
 
附件: 海南师范大学第五批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二○○七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第五批  双语课程 立项 通知
抄送:学校领导,各教学单位。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07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