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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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开展全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2005年04月06日  10:58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求真务实 开拓创新   深入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校团委开展全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为了加强团组织建设及团员青年的教育管理,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和团员意识,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校团委于今年三月底至“五四”期间在我校全体团员青年中开展教育评议活动。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主要包括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3月24日至4月5日,要求名系(部)团委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校报、团刊、墙报、网络等宣传媒介展开宣传,动员每一位团员青年积极投入到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中,主动参与团日活动,在活动中教育自我,提高自我。
     第二阶段为学习讨论阶段,时间从4月6日至4月17日,要求各系(部)采取集中授课、座谈会、报告会、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议精神,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中国共青团章程》、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等有关内容。在本阶段,重点工作是各支部的主题团日活动。各支部要创造性地开展重温入团誓词·重唱团歌活动、“爱国·修身·诚实·守信”为主题的基础文明教育活动,举办青年成才座谈会、爱国主义题材影片观赏、“从我做起做文明海师 人”讲座会、“我服务·我光荣”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等。
     第三阶段是评议、推优阶段,时间从4月18日至4月24日。此阶段每名团员要对照《团章》,结合学到的理论知识,从政治思想表现、业务学习、社会工作、日常生活作风等四个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活动,总结自己一学年来的得失,明确努力方向。各支部要结合团员青年的个人总结和表现,根据支部大会或小组会的民主评议意见,对支部全体团员做出综合评价,评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并把优秀团干、团员的材料和不合格团员的处理意见向系(部)团委报送。
     第四阶段是总结表彰活动阶段,从4月25日至5月10日。此阶段各系(部)团委将结合团支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本系的优秀团干、团员,并把本单位的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名单报校送团委。校团委将在考察和审核的基础上,评选并表彰校级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展开,在团员评议活动的基础上,各系(部)团委要开展以公民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教育,实施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学习、勇于实践、开拓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