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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中学教师“学科带头人”培训实施方案 |
| 一、培训目标
中学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训是根据海南省中学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海南基础教育的要求,对骨干教师的后续提高培训,其培训总目标是按照教师专业化成长的规律,瞄准反思型、内省型、专家型教师目标,建立一支师德过硬、专业优良、有研究潜质、教学个性突出、实践能力强,教学科研成果显著的骨干教师队伍,这支队伍同时也是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培训者队伍的有生力量。 以此为基点,开发研训一体校本为主的培训新模式,整合培训资源,形成理论专家和教学实践者紧密结合的培训合力,解决实际问题,满足教师个性化发展的需要,使培训真正为基层服务,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服务。 二、培训对象 以国家级骨干教师为主体,另增选一批优秀省级骨干教师共 100 人。 选拔要求:第一、国家级骨干教师无特殊情况者,当然为学科带头人,大约 30 名;第二、省级骨干教师通过考核选拔成为学科带头人,大约 70 名,选拔的条件是①师德、素质高,具备敬业精神;②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③具有发展潜力的男 45 岁以下,女 40 岁以下的年轻教师。 选拔办法:第一,担任过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的学科专家和培训单位共同商议推荐,大学科(语、数、英、物、化、生、史、地)各推荐 14 名),小学科(音、体、美、计算机)各推荐 8 名;第二,查阅推荐材料(包括师德表现和教学科研成绩);第三,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三、培训形式与方法 1 、集中培训。采取案例教学,体现研讨、答疑、诊断和点拔思路的特点,让骨干教师自我反思,在专家的指导下拟订接受培训的计划及自我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设想。 2 、导师制。采取在岗研修形式,培训专家与中学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学教师学科带头人与本地区本校教师之间,均以 1 : 5 的比例,形成指导、帮带体系,每位学科带头人必须以师带徒的形式开展教研活动,并要求每人每学期上两次公开观摩课,使骨干教师在接受培训和培训他人的过程中,自我反思,自我发展。 3 、请进来、走出去。请外省著名专家或优秀骨干教师来我省现射说法;送 25 名学科带头人骨干到外省名校跟班学习,拓宽学科带头人视野,使其博取众长,促进自我发展。 4 、以科研课题带头培训。根据各学科的实际情况,以师徒合作的形式,带任务,带课题,相互探讨,公共研究,在研究中学习,在学习中培训,创设良好的教学科研氛围。 5 、读书及写作。根据培训目标和学科带头人自我发展计划,为其订购书刊,每年一份教育刊物,每年一本专业参考书,要求做好读书笔记,并结合课题研究,每年发表一篇论文。 6 、成立巡回演讲团。选拔学科带头人中的优秀者,根据其师德或专业特点,到全省各市县巡回演讲,特别是以新课改新理念为中心,送好课下乡,让全省中学教师直观新课程,发挥学科带头人的辅射作用。(附:送好课下乡活动实施方案) 四、培训时间及具体安排: 1 、培训时间:全程二年( 2004 年—— 2005 年) 2 、具体时间安排( 2004 计划) 2004 年 3 —— 4 月,选拔对象; 2004 年 5 月中旬,集中培训、布置任务( 5 天时间) 2004 年 5 月下旬至 6 月上旬,进行第一次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的巡回演讲活动; 2004 年 7 朋,选拔 25 名“走出去”跟班学习的学科带头骨干教师,每个学科 2 名,初中 、高中各一名; 2004 年 8 月,拟定并联系省外名校,跟班学习从 9 月开始,为期一年。 2004 年 9 —— 11 月,进行第二次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四个学科的巡回演讲活动; 2004 年 12 月,集中培训 2 天,了解学科带头人一年的研训情况,商讨 2005 年研训计划。 2005 年计划根据需要和形势发展后定 五、组织与管理 1 、成立培训领导机构,组建专家导师队伍。 中学教师学科带头人培训在省教育厅领导下进行,为了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吴慎劝 副组长:梁 广 王世东 成员:由海南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各市县教育局和培训基地领导及各学科专家导师组成。 2 、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海南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学科带头人培训方案的制定及管理实施工作。 市县教育局和基地应创设条件支持本市县中学教师学科带头人的教学科研活动,并督促、检查、反馈其在岗研修情况。 学科专家导师负责完成各学科带头人的指导任务,并对培训计划做出咨询和论证。 学科带头人培训实行动态管理,各层管理机构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培训质量,实现培训效益。 3 、培训考核。对学科带头人的考核应有利于促进受训对象主动、积极参与培训的各项活动,提高培训实效。考核以发展性评价为目的,关注受训对象研训过程的考核:一、考查完成教学、科研及“师带徒”任务的情况;二、教师专业化发展情况看教师通过两年培训是否成长);三、写一份个人反思报告和培训学习总结。 4 、结业与发证 受训对象通过两年的学习和考核,各项成绩合格者,由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申报,省教育厅申核批准,颁发“海南省中学教师学科带头人”荣誉证书。 六、经费 1 、经费来源,由教育厅下拔,标准:送往外省学校跟班学习的受训者,每人每年 2500 元;所有学科带头人受训者每人 2000 元(每年 1000 元),共 252500 元。 2 、经费预算 ㈠“送出去”跟班学习者的 52500 元经费专款专用。 ㈡“学科带头人”受训者 20 万元经费,根据培训计划,预算如下: 集中培训 2 年 10 天,学员 100 人每人需 1300 元,专家 20 人每人需 1300 元,共需 15.6 元; 专家讲课酬金,指导费。讲课酬金约 10000 元。(不请外省专家的情况下),指导费按每学员 300 元计,受训人师带徒按每学员 100 元计,共需 80 万元; 巡回演讲预计 16 万元,(另立项目); 管理人员劳务补贴,省级( 15 人)按每人每年 10000 元计,市县级( 36 人)按每人每年 500 元计,共需 6.6 元; 培训机构组织、印制、接待、通知、检查等工作所需,预计 5 万元。 五项共计 51.2 万元,除巡回演讲 16 万元可另立项目外,其它四项共计 35.2 万元(已有计划的下拔经费只有 20 万元)。 |